导航菜单
推荐文章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按章管理原则。第二条 凡在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校园道路上参与或涉及交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第三条 校园发生交通事故,由保卫处维护交通秩序,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停车场停车泊位。第二章校园道路管理第五条 校园道路管理由学校保卫处负责,机动车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各项规定,服从管理,注意安全。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
《教育部: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
日前,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各高校抓住春季开学后促就业工作攻坚期,深入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聚焦八个方面重点任务,持续挖潜开拓就业岗位,加快组织校园招聘,优化提升指导服务,精准开展就业帮扶,为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奠定基础。一、行动主题聚力拓岗优服务春季攻坚促就业二、行动时间2025年3月—4月三、行动目标通过开展“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挖潜开拓就业岗位,加快组织校园招聘,优化提升指导服务,精准开展就业帮扶,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主动求职,加力加快就业工作进程,为促进2025届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奠定坚实基础。四、重点任务(一)推进建设各类就业市场,促进人才供需对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精神,本着“惩前戒后、治病救人”目的,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通过注册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第三条学生在读期间,无论在校内外发生违纪行为的,均按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裁量恰当。第四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处分:(一
学校领导班子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
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2月27日下午,学校召开2024年度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省委教育工委第八督导组组长、省纪委监委驻西南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刘圣斌,督导组成员、西南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赵丹到会指导。会议由校党委书记蒋和平同志主持,学校党员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会。△会议现场(一)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本次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工委有关要求,从严从实做好准备工作。围绕此次民主生活会主题,校领导班子采取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理论学习,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共征集34条意见,深入开展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