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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护江 志愿同行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助力长江生态保护
为了融会贯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理念,2025年3月10日,由团永川区委、团泸州市委、泸州市水务局、永川区水利局主办,朱沱镇人民政府承办的“同饮一江水,共护一条江”泸永“河小青”保护长江生态环保活动在朱沱镇举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队伍作为泸州地区唯一受邀高校,积极参与此次活动,以实际行动守护母亲河,践行青春使命。·倡议之声激荡长江活动伊始,全体志愿者整齐列队,面向浩浩长江,聆听来自江阳城建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代表刘校林和永川区青年志愿者代表发出的倡议。两位代表以饱满的热情、铿锵有力的言辞,号召广大青年积极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教室卫生责任制及检查评比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教室卫生责任制及检查评比办法为调动我校各学院、各班级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促进班风、校风建设,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集体的精神,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制定本办法。第一部分 相关职责一、学生处统筹规划每学期全校责任教室的划分,由各学院具体分配到各班级。二、各学院要依照本办法制定行之有效的教室卫生责任落实办法,各班要安排好教室卫生值日,要求做到教室卫生整洁,门窗、电灯关闭,桌椅摆放整齐。三、每学期开学初,后勤处统一配发劳动工具,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增补工具。教室公共财物损坏,应由后勤处、各责任教室所在学院做好具体调查、认定、赔偿等工作。四、学生处负责指导各学院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禁止在校园内吸烟、酗酒的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禁止在校园内吸烟、酗酒的规定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保护大学生身心健康,创造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禁止高等学校学生吸烟、酗酒的通知》和我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1、禁止校内商店、餐厅等向学生销售烟、酒类商品。学生不得从校外带烟、酒进入学校吸饮。保卫处、公寓管理中心要严格检查、坚决制止。2、严禁学生酗酒、吸烟。若发现学生酗酒、吸烟,全体教职工、学生均应对此提出批评,及时制止,任何人有权向学生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举报。3、对屡教不改的学生,根据本人态度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对酗酒肇事者加重处分,并与所在班集体评选各类先进资格挂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学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要求,按照《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修订〈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阳城建院学管〔2023〕68号),通过学生申请、班级推荐、院系评审等流程,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拟推荐谢宇等485名学生为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20日至10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赖老师 电话:0830-2633159 邮箱:1075467469@qq.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