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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学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要求,按照《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修订〈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阳城建院学管〔2023〕68号),通过学生申请、班级推荐、院系评审等流程,经学生现场答辩,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拟推荐李虹军等14名学生为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20日至10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赖老师电话:0830-2633159邮箱:1075467469@qq.com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拟资助名单的公示
各学院: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我校《2023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筑梦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助〔2023〕7号)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现对我校2023年筑梦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11月15日至11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人:赖老师电话:0830-2633159 邮箱:1075467469@qq.com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11月14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成功举行第六届青马工程暨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开班仪式
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推进“青马工程”的科学化、专业化、系统化实施,培养造就一大批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为党培养坚定可靠、堪当重任的青年政治人才。我校于2024年12月12日在行政楼第三会议室举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第六期“青马工程”学生骨干培训班开班仪式暨开班第一课。学校党委书记、省人民政府督导专员蒋和平教授,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刘凯华、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部部长徐世银,与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校团委老师参加本次仪式。大会仪式由校团委书记余颜汝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