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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行为准则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行为准则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头脑,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国家利益。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反对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三、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反对违法违规和无组织无纪律行为。四、维护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校园文明规范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校园文明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在校园的日常行为管理,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的能力,养成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文明素质,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发[2001]15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一、文明礼貌、尊敬师长(一)待人态度诚恳友善,使用礼貌用语和普通话。(二)关心同学疾苦,对有病、有困难的同学,要主动看望和帮助。(三)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学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要求,按照《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修订〈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阳城建院学管〔2023〕68号),通过学生申请、班级推荐、院系评审等流程,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拟推荐谢宇等485名学生为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20日至10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赖老师 电话:0830-2633159 邮箱:1075467469@qq.c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的公示
全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0〕622号)要求,按照《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江阳城建院学管〔2024〕86号),通过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审核、院评审小组评审、学生工作部审查等流程,经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推荐赵洪莉等245名学生为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1月15日至11月2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学生工作部反映。联系人:赖老师、谭老师电话:0830-2633159 邮箱:462366431@qq.com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