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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3次学习(扩大)会议
4月9日下午,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在行政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3次学习(扩大)会议,在家校领导、党委委员,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各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行政部门副处级干部参会,会议由党委书记蒋和平教授主持。△ 会议现场△ 党委书记蒋和平教授会上,学校党委书记蒋和平教授组织与会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他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为新时代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是第十个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施行十周年,全校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级袁航等人不予注册学籍的公示
2025级新生:根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新生录取通知要求,已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缴费等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未完成报到入学手续的新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不予注册学籍。截止2025年3月21日,袁航、曾露、李平红、戈阳、何蔺梅、曾祥芬、段坤、尔的热布惹8名新生未完成相关手续,放弃入学资格。现将放弃入学资格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30日),未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学院将根据公示结果在学信网对学生学籍状态进行标注。一经标注,不再变动。特此公示 附件:江阳城建职业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处分细则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处分细则第一条为了创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推进学生宿舍的有效管理,依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公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里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学生均指我校住宿生。第三条宿舍学生违纪处分细则:1、未缴纳住宿费和办理入住手续非法入住的,如果尚未报到注册的,限期缴费注册和补办入住手续,逾期未办者,由保卫处清除出校;如果已经缴纳学费并注册的,限期缴纳住宿费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办者,予以停宿处理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2.未经学生工作处批准,擅自调换、强占、转让寝室的,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校园文明规范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校园文明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在校园的日常行为管理,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的能力,养成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文明素质,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发[2001]15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一、文明礼貌、尊敬师长(一)待人态度诚恳友善,使用礼貌用语和普通话。(二)关心同学疾苦,对有病、有困难的同学,要主动看望和帮助。(三)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