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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按章管理原则。第二条 凡在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校园道路上参与或涉及交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第三条 校园发生交通事故,由保卫处维护交通秩序,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停车场停车泊位。第二章校园道路管理第五条 校园道路管理由学校保卫处负责,机动车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各项规定,服从管理,注意安全。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
我校成功举办第7期就创半月谈暨智汇酒城·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
3月26日下午,我校第七期大学生就业创业半月谈暨“智汇酒城·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在我校成功举行。本期活动由我校就业指导中心联合泸州市人社系统共同举办,邀请了市级创业指导专家张志龙和人社局档案管理科科长韩斌担任主讲。张志龙老师凭借丰富的创业经验和行业知识,讲解了如何在创新创业大赛中突出优势,以商业策划书为切入点,强调其亮点与创新的重要性,并通过案例剖析创新本质与时代机遇,重塑学生对创新的认知。韩斌科长则着重阐述了高校毕业生档案的重要性、作用及管理服务,并现场演示了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的操作流程,使学生对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有了更深入直观的了解。两位嘉宾的讲解既有理论深度又贴近现实,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行为准则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行为准则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头脑,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国家利益。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反对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三、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反对违法违规和无组织无纪律行为。四、维护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拟资助名单的公示
各学院: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我校《2023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