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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教室卫生责任制及检查评比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教室卫生责任制及检查评比办法为调动我校各学院、各班级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促进班风、校风建设,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集体的精神,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制定本办法。第一部分 相关职责一、学生处统筹规划每学期全校责任教室的划分,由各学院具体分配到各班级。二、各学院要依照本办法制定行之有效的教室卫生责任落实办法,各班要安排好教室卫生值日,要求做到教室卫生整洁,门窗、电灯关闭,桌椅摆放整齐。三、每学期开学初,后勤处统一配发劳动工具,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增补工具。教室公共财物损坏,应由后勤处、各责任教室所在学院做好具体调查、认定、赔偿等工作。四、学生处负责指导各学院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学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要求,按照《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修订〈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阳城建院学管〔2023〕68号),通过学生申请、班级推荐、院系评审等流程,经学生现场答辩,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拟推荐李虹军等14名学生为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20日至10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赖老师电话:0830-2633159邮箱:1075467469@qq.com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一)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含往届毕业生),对其入伍前应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其入伍前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资助标准:(二)学费减免考上我校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并退役复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报到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在籍在校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4年度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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