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村(社区)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补贴
01 申报条件村(社区)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服务,每月发放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及时向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管理经办机构备案的,可享公益性岗位补贴。02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1 申报条件村(社区)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服务,每月发放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及时向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管理经办机构备案的,可享公益性岗位补贴。02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1 申报条件见习基地吸纳已办理失业登记的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基地与见习生签订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协议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基地为见习生每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1 申报条件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2023年9月1日15:00时,学工部组织保卫处、公寓管理中心、军训教官、辅导员对学生宿舍进行了新学期安全卫生大检查。玉带河派出所向辉副所长带领4位警官到校全程参与并指导检查。重点排查学生宿舍吸烟、违规电器、违禁...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1日
各位老师和同学:根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的安排,为了更好地服务同学们的心理健康需求,经过协商决定,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采用值班的形式为我校师生提供定期的心理咨询服务。以下是有关事项的通知:1.值班时...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9日
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一)补贴对象凡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半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或到社区(村)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半年以上且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的高校...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8日
附件1: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docx附件3: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docx附件4: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诚信承诺书.doc附件5:2023-2024学年度XX学院XX级X...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8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8日
各二级学院、全体辅导员:为了做好我校 2023-2024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将启动 2023-2024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请各...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8日
2023年9月26日下午,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刘建国带队调研我校招生就业工作,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招生、就业工作负责人参与调研并提出指导意见,学校副校...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