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企拓岗促就业 | 人文艺术学院开展访企拓岗专项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要求,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和就业资源,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3月6日,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党委书记蒋和平、人文艺术学院院长宋丽华等一行赴泸州市博语幼儿园进行走...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要求,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和就业资源,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3月6日,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党委书记蒋和平、人文艺术学院院长宋丽华等一行赴泸州市博语幼儿园进行走...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8日
2024 年 3 月 8 日,我校副校长吴炎龙率领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赴成都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先后走访成都华兴源创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天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此次访企拓岗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开拓学生就业...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8日
3月5日,江阳城建职业学院首场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系列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这一长期性、精心策划的活动,每月定期举办两场,旨在通过讲座嘉宾的分享,为我校学生提供实用的就业创业指导和贴心的职业生涯规划...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8日
前 言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促进其就业事关民生福祉和国家未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决策部署,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1日
为全面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稳步实现2024届毕业生更加充分就业。2023年11月9日,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组织召开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部署会,总结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表彰202...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4日
全面开启校企战略合作的新征程,充分发挥企业与校方的特长优势互补,建立全方位的产教融合、产学研相结合的有效合作机制,10月18日,我校与四川省川酒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校企合作签约仪式在川酒集团·自贸区总部基...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
2023年10月8日,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就业创业中心全体成员见面会于众创空间路演厅拉开帷幕。见面会开始后,就业创业中心(以下简称就创中心)临时负责人向朝俊及各部门负责人依次上台介绍自己以及介绍中心的职能,阐明中...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1 申报条件村(社区)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服务,每月发放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及时向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管理经办机构备案的,可享公益性岗位补贴。02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1 申报条件见习基地吸纳已办理失业登记的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基地与见习生签订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协议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基地为见习生每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1 申报条件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为了创造一个整有序、文明、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和《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学生处、团委、后勤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学生宿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明确各部门在学生宿舍管理中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习纪律,促进学校学风、校风建设,确保教学计划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考勤(一)考勤范围:学生上课、晨读、实验、实习、考试、要求考勤的自习(含晚自习)、课程设计、毕业综合实践、公益劳动和集体活动等均属考勤范围。(二)考勤规则:1.学生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内,缺席一节大课算缺席2学时。2.上课铃响后才进入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一节大课中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及以上者,按旷课1次(2学时)计,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旷课2学时计。3.课堂考勤由上课教师负责。上课期间,上课教师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勤,做好登记,适时将学生出勤
各学院: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我校《2023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
各二级学院: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助〔2023〕7号)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现对我校2023年筑梦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11月15日至11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人:赖老师电话:0830-2633159 邮箱:1075467469@qq.com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11月14日